荷兰 ViDA 第一阶段落地:10 月 19 日公报公布,2028 年 7 月 OSS 与自有货物转移生效

荷兰 10 月 19 日在官方公报公布 ViDA 第一阶段实施法,转置欧盟指令 2025/516。真正对跨境卖家有约束力的是 2028 年 7 月 1 日那批:扩大的 OSS、自有货物转移机制与第12 条反向征收。本文讲清三阶段时间表与两条硬要求。

核心要点

  • 10 月 19 日官方公报 327 号公布该法。
  • 2027 年 1 月 1 日法律生效,能源有过渡规则。
  • 2028 年 7 月 1 日扩大的 OSS 与反向征收生效。
  • 自有货物转移须按月电子申报,记录留存 10 年。
  • 2029 年 7 月 1 日第 3b 条简化售前调拨废止。

荷兰把 ViDA 第一阶段落地了。10 月 6 日参议院无辩论通过,10 月 7 日国王签署,10 月 19 日在官方公报 Staatsblad 2026, 327 公布。这部法改的是 1968 年荷兰增值税法(Wet op de omzetbelasting 1968),转置的是欧盟理事会指令 (EU) 2025/516 的第一阶段。

要分清一件事:法案生效不等于所有义务立刻落到你头上。真正有约束力的节点在 2028 年 7 月 1 日。

荷兰 ViDA 三阶段实施时间表

三个日期,三种义务强度

荷兰这部实施法把改动拆成三段落地,节奏很不一样。

时点 生效内容 对卖家的含义
2027 年 1 月 1 日 法律生效;2027-01-01 至 2028-06-30 天然气、电力、供热与供冷能源跨境供应按境内远程销售处理 能源类特殊安排,多数零售卖家无感
2028 年 7 月 1 日 扩大的 OSS 联盟方案、自有货物转移机制、第 12 条新反向征收规则 核心节点,申报流程与注册策略要改
2029 年 7 月 1 日 第 3b 条简化售前调拨安排正式废止 被自有货物转移机制全面替代

立法文件还明确了转置节奏:修改要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2027 年 12 月 31 日、2028 年 12 月 31 日三个时点分别落到增值税法里,对应 2027 年 1 月 1 日、2028 年 7 月 1 日、2029 年 7 月 1 日三次生效。

有一条兜底值得记:如果公报公布晚于 1 月 1 日,法律在公布次日生效,但追溯到 2027 年 1 月 1 日。也就是说延期公布不会把生效日往后推。

荷兰参议院这一步走得很快。众议院 9 月 17 日以「无辩论事项」(hamerstuk)通过,财政委员会 9 月 29 日出空白报告,参议院 10 月 6 日同样按 hamerstuk 处理。程序上没有实质辩论。

单一 VAT 注册和扩大的 OSS 到底给了什么

这次扩大的核心是「一个注册点」。企业可以通过单一注册点申报跨境与国内交易,不必在每个成员国各做一套税务登记。

覆盖面比原来的 OSS 联盟方案宽了几块:

  • 无运输的境内货物销售(企业未在该成员国设立,在当地发生的货物销售)
  • 专门远程销售(distance sales)
  • 电子平台交易,平台被视为视为供应商的情形进一步明确

反向落地的还有输入税抵扣。对使用 OSS 但在当地未做 VAT 注册的非居民企业,一般要通过 VAT 退税程序拿回当地进项税,而不是在本地申报里抵扣。这条对现金流有实际影响。

扩大的 OSS 不是万能的。多数普通 B2B 交易、部分特殊 VAT 方案、某些进口交易仍在范围外,成员国注册不能照搬取消。OSS 与 IOSS 的既有口径可对照 IOSS 下的进口 VAT 申报。

自有货物转移机制:两条硬要求

对有欧盟多仓布局的卖家,这是本次最实的一块。

机制写在第五章第七条第五段。它解决的是自有资产在成员国之间移动时,不再强制在目的国本地注册 VAT。合规动作交回识别国统一处理。

落到日常操作,有两条不能省。

第一条,按月向识别国提交电子 VAT 申报。每个报告期之后的月末之前提交,也就是月报。

第二条,交易记录保存 10 年。这条比大部分人预期的长。10 年留存意味着你的仓储流水、货权转移单据、平台结算明细、系统出入库记录都要能按月调取。多数跨境卖家的 ERP 做不到一键导出这么久的历史。

自有货物转移下的跨仓申报与留存要求

这两条决定了什么?它决定了你的库存核算架构要提前改。海外仓之间调货,如果现在的账是按各主体独立记的,2028 年 7 月之后这套记法不够用了。整体思路在 欧盟 ViDA 增值税改革方向 里已经拆过一遍。

对使用简化售前调拨(call-off stock)安排的卖家有个额外时间点:2028 年 6 月 30 日之后不得再新开这类安排,现有安排从 2029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废止。

反向征收落到谁头上

荷兰这次改的是增值税法第 12 条。

新规则是:企业未在荷兰设立、也未在荷兰注册 VAT,如果客户持有有效的荷兰 VAT 号,对该企业的应税供应就强制适用荷兰本地反向征收。

这里容易踩的坑是「客户有荷兰 VAT 号」这个条件。不是所有 B2B 客户都有荷兰税号,条件不成立就不走反向征收。也不要把荷兰反征收和欧盟层面一般 B2B 反向征收混为一谈,义务落到客户身上、税率和申报地都是荷兰本地的。

对卖家的实际影响有两条。一是报价和开票流程要改,B2B 客户拿荷兰税号下单时,不再是含税报价、不再是你收 VAT。二是如果你的客户群里荷兰 B2B 客户占比高,这个变化会直接影响订单确认单和发票模板。

反向征收机制的价值在于免去企业为覆盖单一市场去做本地注册的负担。但省下注册不等于省下流程,申报义务还在,只是换了承担主体。

现在到 2028 年 7 月,卖家要准备什么

时间还有一年多,但准备工作按月算比按年算踏实。

第一,先盘一遍你的荷兰相关交易类型。哪些是 B2C 远程销售,哪些是无运输境内销售,哪些是 B2B。分类清楚了才知道哪部分能进扩大的 OSS。

第二,核自有多国仓之间的货权转移流程。哪些调拨会触发自有货物转移机制,触发后在哪个成员国申报、由谁申报。

第三,改数据留存。现在多数跨境卖家的物流与结算数据留个三五年。10 年留存是硬要求,得提前确认系统和外部服务商能不能满足。

第四,改开票与订单模板。荷兰 B2B 客户持税号的订单,反向征收适用后开票方式要变。

第五,评估第三国非欧盟 OSS 的变化。非欧盟 OSS 将覆盖欧盟境内向非欧盟居民提供的全部 B2C 服务,同时取消了此前关于非应税客户欧盟居所或设立地的要求。

主编判断:这次落地对跨境卖家最实在的变化不是省了多少注册,而是档案与申报流程被拉长了。10 年留存加按月电子申报,会淘汰掉一批靠人工台账运转的多仓玩法。

参考文章

  • 《Netherlands enacts first phase of VAT in the digital age rules》|Regfollower|https://regfollower.com/netherlands-enacts-first-phase-of-vat-in-the-digital-age-rules
  • 《Netherlands approves bill implementing first phase of ViDA package》|Regfollower|https://regfollower.com/netherlands-approves-bill-implementing-first-phase-of-vida-package
  • 《Aanbieding Wet implementatie Richtlijn btw in het digitale tijdperk – enkele btw-registratie》|Rijksoverheid|https://www.rijksoverheid.nl/documenten/2026/03/26/aanbieding-wet-implementatie-richtlijn-btw-in-het-digitale-tijdperk-enkele-btw-registratie
  • 《Wetsvoorstel Wet implementatie Richtlijn btw in het digitale tijdperk; enkele btw-registratie》|Erasmus University Rotterdam|https://pure.eur.nl/en/publications/wetsvoorstel-wet-implementatie-richtlijn-btw-in-het-digitale-tijd
  • 《Staatsblad 2026, 327》|Officielebekendmakingen|https://www.officielebekendmakingen.nl/stb-2026-327.html
  • 《Preparing for mandatory e-invoicing: Dutch policy outline》|Peppol|https://www.peppol.nu/blog-items/preparing-for-mandatory-e-invoicing-netherlands/

FAQ

荷兰这部法什么时候开始约束我?

看交易类型。2027 年 1 月 1 日是法律生效日,但主要针对能源类供应有过渡安排。真正影响申报流程的是 2028 年 7 月 1 日,那天起扩大的 OSS 联盟方案、自有货物转移机制和第 12 条反向征收才生效。2029 年 7 月 1 日第 3b 条简化售前调拨安排废止。

自有货物转移机制要保存多少年记录?

10 年。法案要求使用该机制的企业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期限 10 年。这比多数卖家现有的三五年留存周期长,2028 年 7 月之前要确认 ERP 和物流服务商能不能支持。

有了单一 VAT 注册,欧盟各国注册可以全部取消吗?

不能。扩大的 OSS 有边界。多数普通 B2B 交易、部分特殊 VAT 方案、某些进口交易仍在范围外。要逐笔核对交易类型之后才能决定哪些注册可以停。

反向征收是不是所有发给荷兰公司的订单都适用?

不是。条件是客户持有有效的荷兰 VAT 号,且供应商未在荷兰设立或注册。客户没有荷兰税号、或者你已在荷兰注册 VAT,都不触发这条强制荷兰本地反向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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