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明确TikTok达人带货按2%个税纳税并强制电子发票写明付款方,合规成本转由卖家承担。
核心要点
- 越南TikTok达人带货收入按2%个税纳税
- 年营业额超10亿越南盾须开电子发票
- 电子发票须清晰写明付款方信息
- 退货后须开调整发票对齐票面金额
越南 TikTok 上的联盟营销与直播带货收入已经被明确归入”服务与佣金类活动”,按 2% 的个人所得税(PIT)税率纳税。这不是一纸倡议,而是越南税务部门针对线上经营者给出的定性口径。随之而来的硬要求是:经营户(business household)必须在服务交付时,或在收到 TikTok 佣金、收入时开具电子发票,发票上必须清晰写明付款方(购买方)信息。合规成本正在从”平台补贴”转向”卖家自己承担”,达人经济与平台经济被纳入同一套发票—税务链路。
2% 税率与开票时点:一笔佣金要触发多少动作
越南税务部门此前专门说明,线上卖家——包括 KOL/达人、联盟客、freelancer 与内容创作者——须区分经营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判断依据是工作性质、合同形式与活动的组织方式。也就是说,同一个人在平台上的收入,可能被认定为经营所得,也可能被认定为工资薪金,判定权不在平台也不在达人自己手里。居民通过境外平台产生的越南境内营业额,同样必须计入。
对跨境卖家来说,真正要算清的是节奏:不是”平台结算那天”才处理,而是服务交付时或收到佣金时就要启动开票。
| 关键节点 | 谁负责 | 具体动作 | 常见踩坑 |
|---|---|---|---|
| 服务交付/收到佣金 | 经营户 | 开具电子发票,写明付款方 | 拖到结算周期结束才补开 |
| 年营业额 > 10 亿越南盾 | 经营户 | 必须用电子发票或税控机生成发票 | 以为平台流水够大就自动合规 |
| 自己开票 | 卖家 | 向平台索取卖家与交易信息、交易完成时间 | 拿不到交易完成时间导致信息不全 |
| 授权平台代开 | 卖家授权平台 | 平台代开,避免重复开票 | 与自行开票同时做,票面重复 |
| 退货/换货 | 经营户 | 开调整发票 | 只退钱不做调整发票 |
| 取消/未完成交易 | 无需开票 | 不开 | 已开票后又取消,未做冲销 |
年营业额超过 10 亿越南盾(约 3.8 万美元)的经营户,必须开具电子发票或税控机生成的发票。这个门槛并不高,意味着大量做联盟分销的个人经营户与小机构已经进入强制开票区间。

付款方信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栏
发票必须清晰写明付款方(购买方)信息,这是越南税务部门点名强调的字段。对达人机构来说,这一栏写的是品牌方、MCN 机构或平台的税务识别信息;对跨境卖家做自营店铺收款,则要按交易链条如实填写付款主体。
平台交易数据不能替代电子发票。平台数据主要用于交易与支付管理,电子发票才是税务与会计的法律凭证——这是两套用途完全不同的东西。实务里最常见的问题是:卖家拿着后台导出数据去做账,税务检查时仍然要求补齐发票,因为数据不是凭证。
三种开票路径:自己开、授权平台、平台已开
卖家可选择自行开票,也可授权平台代开;平台已开票则不重复开。自行开票的卖家可以向平台索取卖家信息与交易信息、交易完成时间,用于正确开票。这里有一条对跨境卖家很实用的反推逻辑——发票信息不全,往往不是税务系统的问题,而是卖家没有提前向平台索要对应的交易字段。建议在合作条款里就明确平台侧应提供的开票数据项与提供时限。
未完成交易(取消、退货)不需要开票,但已开票后的退货必须开调整发票。这一条直接影响到达人带货的高退货场景:佣金结算单上的金额与发票金额如果不一致,没有调整发票就等于账面缺口。

对跨境卖家的实际含义:双向风险
做达人联盟带货的合作模式里,最常见的结构性缺口是:佣金结算与开票责任没有写清。结果是双向风险——达人的收入被税务追缴,买家(品牌/卖家)被追发票。
| 风险方向 | 触发条件 | 后果 | 应对动作 |
|---|---|---|---|
| 达人被追税 | 达人无法证明经营所得定性,或未开票 | 补税+滞纳金,个人信用受损 | 合同中提供收入性质说明与交易凭证 |
| 卖家被追发票 | 买家侧取得发票不合规 | 进项不可抵、税前扣除被否 | 明确己方为开票主体并落实开具 |
| 双方互相推诿 | 合同未定义开票责任 | 关系停滞、佣金无法结算 | 写明开票主体、代扣义务、时限 |
| 调整缺口 | 退货/换货未开调整票 | 票面金额与结算金额不符 | 建立退货即调整的开票流程 |
| 重复开票 | 自开与平台代开同时执行 | 票面重复,可能被认定异常 | 先确认平台是否已代开 |
可执行的动作有五项:与达人或机构合作前明确谁是开票主体;把 2% 代扣与发票要求写进佣金协议;为达到 10 亿越南盾门槛的经营户建立固定开票流程;保存平台交易数据与发票的对应关系;退货发生后及时开出调整发票。
FAQ
2% 是谁在承担?达人还是卖家?
按越南税务口径,TikTok 上的联盟营销与直播带货收入被归类为服务与佣金类活动,纳税义务落在取得该收入的个人身上,即达人、联盟客或内容创作者本人。卖家在协议中约定代扣,属于协作安排,不改变纳税主体本身。
达人一定要开电子发票吗?
达到条件就必须开。年营业额超过 10 亿越南盾(约 3.8 万美元)的经营户,须开具电子发票或税控机生成的发票;未完成交易(取消、退货)不需开票。
退货之后发票怎么处理?
已开票的退货或换货需要开调整发票,把票面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对齐。未完成交易(取消、退货)本身不需要开票,但如果此前已经开过票,就必须靠调整发票收尾。
我可以授权平台代开吗?
可以。卖家可自行开票,也可授权平台代开。平台已开票则不重复开。自行开票时,可向平台索取卖家与交易信息、交易完成时间,以便正确开具。
参考文献
- 《Tax authorities clarifiy tax, e-invoice rules for online sellers》|Vietnam News|https://vietnamnews.vn/economy/1785855/tax-authorities-clarifiy-tax-e-invoice-rules-for-online-sellers.html
- 《Selling on Shopee and TikTok: Do sole proprietorships need to issue invoices?》|Vietnam.vn|http://www.vietnam.vn/en/ban-hang-tren-shopee-tiktok-ho-kinh-doanh-co-phai-xuat-hoa-don
- 《Việt Nam to tighten tax scrutiny of celebrity livestream sales》|Vietnam News|https://vietnamnews.vn/economy/1690296/viet-nam-to-tighten-tax-scrutiny-of-celebrity-livestream-sales.html
- 《Tax Management for Livestream Selling Activities》|TPM Tax Agency|https://tpm.com.vn/tax-management-for-livestream-selling-activities/
- 《From July 1st, online sellers will receive support from e-commerce platforms in paying taxes.》|Vietnam.vn|https://www.vietnam.vn/en/tu-1-7-ban-hang-online-se-duoc-san-thuong-mai-dien-tu-ho-tro-nop-th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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